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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洪昌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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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?工程终止合同纠纷的法律效力是否存在?

发布时间:2024年10月31日 来源:张掖周洪昌律师
[导读]:   周洪昌律师,张掖周洪昌律师,现执业于甘肃瑞雪律师事务所,为人和蔼可亲,容易沟通,办案风格亲切耐心,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,做好实事,帮人排忧解难。法律专业知识扎实,办案认真负责,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

  周洪昌,张掖周洪昌律师,现执业于甘肃瑞雪律师事务所,为人和蔼可亲,容易沟通,办案风格亲切耐心,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,做好实事,帮人排忧解难。法律专业知识扎实,办案认真负责,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,一贯坚持“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”的原则,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?

一、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

1、用人单位必须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:

继续履行作为承担合同违法违约的一种方式,必须要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存在。要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,必须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为前提。

2、必须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:

现实中,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,劳动者再回原单位工作,难免会合作不愉快,甚至有些用人单位会记恨于曾投诉过单位的劳动者,还会继续找机会和借口再次辞退劳动者。所以有些劳动者会选择得到适当的赔偿后,不愿再回原单位工作。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,继续履行原则的适用应以劳动者提出履行要求为前提。

3、用人单位必须有条件能够继续履行劳动合同:

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必须存在能够继续履行的客观条件,如果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而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,则不能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,如出现用人单位濒临破产、依法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等客观不能履行的情况时。

二、劳动合同争议如何解决

劳动合同争议,建议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

第四条:发生劳动争议,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,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,达成和解协议。

第五条:发生劳动争议,当事人不愿协商、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,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;不愿调解、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,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六条:发生劳动争议,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提供证据。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,用人单位应当提供;用人单位不提供的,应当承担不利后果。

第十条:发生劳动争议,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:

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;

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;

在乡镇、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。

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。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,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。

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,也可以口头申请。口头申请的,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、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、理由和时间。

综合上面所说的,劳动者要求公司继续的履行合同,那么也是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,同时还要确定单位是有权利依法的履行,如果单位不履行自己的义务,那么是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举报,从而利用仲裁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。

工程终止合同纠纷的法律效力是否存在?

一、工程终止合同纠纷的法律效力是否存在

已经终止了施工合同几年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,要根据合同的具体约定来确定。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,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: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; 意思表示真实;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。应当办理批准、登记等手续生效的,则合同在办理批准、登记等手续后才生效。

工程合同终止的条件有:

1、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;

2、合同解除;

3、债务相互抵销;

4、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;

5、债权人免除债务;

6、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;

7、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。

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: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四条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合同终止:

劳动合同期满的;

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;

劳动者死亡,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;

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;

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、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;
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二、工程终止合同纠纷怎么举证

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,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。

合同的履行,是指合同生效后,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,从而使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。合同是否履行发生的争议,一般情况下是指一方当事人主张合同尚未履行,或者认为合同已不具有履行效力等。根据《民事证据规则》5条第2款规定:“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,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。”这一规定体现了就合同法律关系中所适用举证分配的一种例外规则,即实行举证倒置。

工程终止合同纠纷是否具有法律效力,需要根据合同具体内容确定,其举证的原则是当事人举证,对于合同是否履行出现纠纷时,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。合同生效之后,当事人需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,使合同的目的得以实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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